1.采购内容:
1.1招标条件
根据相关规定,受昆明发展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昆明呈贡万达嘉华酒店物资采购(健身器材)”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就本项目所需货物的采购及相关服务进行投标。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项目名称:昆明呈贡万达嘉华酒店物资采购(健身器材);
1.2.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已落实;
1.2.3酒店规模:昆明呈贡万达嘉华酒店位于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乌龙街道办事处西部滇池明珠广场项目二期1号写字楼,是五星级标准兴建的豪华商务型酒店,建筑面积约平方米,拥有间客房,其中大床房间,双床房间、好莱坞房24间、套房19间、及总套套房1间,配备宴会厅(面积约平方米)、中餐厅7间及散座(面积约平方米)、全日制餐厅(面积约平方米)、行政酒廊(面积约平方米)、泳池(面积约平方米)、健身房及活动室(面积约平方米)和会议室(面积约平方米)等配套实施。
本次招标规模:672.12元,详见采购限价。
1.2.4招标范围:昆明呈贡万达嘉华酒店物资采购(健身器材)1批:包括跑步机3台、全功能训练器3台、靠背式健身自行车1台、直立式健身自行车1台;胸肌推举训练器、高拉力背肌训练器、坐式腹肌训练器、大腿伸展训练器等综合训练器各1台及其他健身器材若干等,(具体详见第五章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
采购人有权对上述所有内容和数量进行调整,最终以实际需求为准,投标人需无条件配合。
1.2.5供货期限:接到招标人供货通知后即刻响应,年11月10日前完成交货,并一次性通过验收。
1.2.6交货地点:昆明发展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1.2.7质保期:严格按国家相关规定履行质保期责任,认真执行质保期承诺,质保期不少于1年。
1.2.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标准及规范要求,且满足采购人要求。
1.2.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资格审查方式。
★1.3投标人资格要求
1.3.1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
1.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书或声明函;提供近三年年度-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如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按实际成立时间提供);
1.3.3企业业绩:近三年(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至少1个(含)以上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与本项目相关的且金额不低于50万元的物资供货项目,需提供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关键页或供货发票或业主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1.3.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声明函或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1.3.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1.3.6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